一名失業男子,承認偷取鄰居銀行存摺,到銀行提走二萬多元,在區域法院,判監二十三個月。 任職地盤散工的廿五歲被告,失業一年多,借貸度日,無力還債,今年五月,潛入鄰居房間,偷走銀行存摺及租單,冒認鄰居身分報失身分證,以警方發出的證明文件,模仿租單的簽署,到銀行提取二萬六千元。事主後來發現失去存款,報案拘捕被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