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專線小巴司機超速駕駛,撞死一名騎單車男子,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十六個月,及吊銷駕駛執照三年。法官判刑時指,被告熟習現場環境,又是專業司機,只因超速駕駛才撞倒事主,而被告之前已有不小心駕駛紀錄 。法官表示,社會關注危險駕駛的情況,判刑必須具阻嚇性,以監禁兩年為量刑起點,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,最終判監十六個月。 五十六歲的被告今年一月,在尖沙咀廣東道近九龍公園徑,駕駛小巴以時速71公里行駛,超出現場車速50公里的限制 ,撞倒踩單車的事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