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五十六歲專線小巴司機,被控在今年一月,在尖沙咀廣東道,超速及危險駕駛,撞死一名四十六歲踏單車送外賣的男子,被告今日在區域法院,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,判監十六個月及停牌三年。 法官判刑時說,這是一宗可以避免的交通意外,但有六年駕駛經驗的被告許桂森,因為超速及危險駕駛,撞死事主。法官又說,被告有輕微交通違例案底,量刑起點為兩年,但考慮到被告認罪,減刑三分之一。被告日後申請復牌時,要接受駕駛改善課程訓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