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廿九歲前女教師,同一名十三歲女學生發生師生戀,早前被裁定兩項非禮,及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名成立,案件原定今日在區域法院判刑,但辯方律師要求法官,考慮今個星期一,東區法院一宗類似案件的判刑,獲法官批准,押後到下月二十日宣判。 另外,法官在庭上表示,收到一封署名「女童X」的信件,經控辯雙方辯證後,證實是案中的十三歲女童所寫。女童在信中堅定表示,同被告交往,對生活有改善,被告的關懷及教導,令她重上正軌,同家人的關係亦有改善,案件並非只有壞影響。案中被告蔣家燕,零八年三月至去年十二月期間,多次在寓所內非禮女事主,女事主母親向社工求助,社工報警揭發案件,警方其後在被告手機內,發現她同女童的兩段色情片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