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過去十年為約十六萬五千多名,申請資助護理服務的長者進行評估,近一半即約八萬名長者,被評為同時適合提供住宿以及社區照顧服務,約三成被評為只適合提供住宿照顧服務。一成四人被評為不符合資格,接受資助長期護理服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