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名專門用鎅刀搶劫妓女的青年,承認搶劫及企圖搶劫,在高等法院分別被判監四年七個月及五年半。法官判刑時指,兩名被告雖然年輕及無案底,但考慮到犯案性質嚴重,無特別減刑因素。 兩人被控在今年四月,在灣仔駱克道一幢大廈,一人假扮嫖客,一人負責把風,行劫一名妓女約四千元及一部手提電話。四日後,兩人在區內另一幢大廈企圖重施故技,負責把風的被告被警員截查時,承認企圖打劫妓女,與同黨一起被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