變性市民W接受手術由男變女後,由於出世紙所寫性別仍然是男性,未能與另一名男子結婚,W申請司法覆核,在高等法院敗訴。W透過代表律師接受電話訪問時說,對敗訴感到失望,會堅持上訴;W又批評政府做法矛盾和歧視,一方面資助她到公立醫院接受手術,亦容許更改身分證上的性別,但就不准她結婚。 W又說,雖然可以跟男友到外地結婚,但她認為自己是香港女性,有權利在香港結婚,有信心再上訴會勝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