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域集團前主席葉劍波,串同胞妹及另外四人,詐騙公司一億八千萬元。葉劍波在區域法院判監七年,禁止擔任公司董事十年,而他的胞妺葉蘊鋒判監六年,禁止擔任公司董事八年,餘下四名被告,分別判入獄三至六年。法官說,葉劍波好彩,因為區域法院最高只能判刑七年,今次判刑未能反映案件的嚴重性,又指案件涉及上市公司高層,影響公眾信心及香港的金融中心名聲,葉劍波的行為嚴重違反誠信。法官又相信,葉蘊鋒因為盲目信任哥哥而犯案,但她身為董事,要向股東負責。 六名被告在零五至零六年,利用空殼公司虛構交易,抬高機械收購價格,詐騙海域集團,六人被裁定串謀詐騙、發表虛假陳述、洗黑錢、不誠實使用電腦等十三項罪名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