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決定,待下月十五日政制事務委員會討論行政會議申報制度後,才再討論如何跟進,行政會議成員劉皇發涉嫌漏報買賣物業的事件,暫時不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。 提出跟進事件的民主黨劉慧卿表示,她並不堅持必須以專責委員會的方式調查事件,但認為立法會必須跟進,不可以令外界誤以為立法會,不理會行政會議的問題。內務委員會主席劉健儀指,在事務委員會上可以引用個案,作為政策辯論的基礎,但不應就個別事件跟進調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