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聯會批評,推行近十年的強積金制度,政策結構有漏洞,要求當局檢討,加強保障僱員的退休生活。工聯會批評,法例容許強積金的僱主供款部份,抵消支付給員工的遣散費,估計截至去年,涉及金額佔每年淨供款約8.2%。影響僱員的福利。 工聯會又指,不少僱主拖欠供款,但強積金受托人並無向積金局呈報,加上拖欠供款的罰則太輕,每年有六千多宗員工被拖欠供款的個案,情況令人關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