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防處表示,下月一日起,救護車會將所有緊急傷病者,接載到最近的公立醫院急症室或診療所,不接納傷病者要求往指定的私家醫院,除非出示醫管局或私家醫院簽發的證明書,證明需要在指定醫院接受診治,或者緊急傷病者在香港境外患病或受傷,已獲安排抵港後,送到指定公立醫院診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