共同社報道,日本政府有意在年底前,著手制定新的法律,限制外國人或外國企業,在日本專屬經濟水域,以開發或生產為目的,在海底勘探資源,最高可能判監五年,罰款一千萬日圓。若果是單純的科學調查,亦必須先向相關政府部門提出申請。 報道引述政府消息人士說,新例會列明以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》為依據,可望在明年提交給國會,由於中國不承認日方在東海所劃的分界線,預料新例會引發中日兩國摩擦。中國、俄羅斯、法國、挪威及荷蘭等國家,亦有類似限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