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訴庭就黑工遣返上訴案,發出判刑指引,任何人被當局發出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後,仍在本港非法工作,會被即時判監十五個月。六名分別來自印度、巴基斯坦及尼泊爾人士,因在港非法工作,早前被裁判法院判監六至十八個月,六人不服提出上訴,指一旦被遣返原居地,會遭受酷刑對待,但上訴全部被駁回。 上訴庭的判詞指,由零六至零九年,共有六千人以相同理由上訴,但其中九成個案,都是在被捕後才提出申請,質疑他們的上訴理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