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廿三歲澳洲籍男子,去年六月凌晨飲醉酒後乘的士,期間他涉嫌搶走的士,發生交通意外,導致的士司機死亡,被告否認誤殺等罪名。高院法官認為,被告當日刻意操控的士,陪審團正退庭商議。 事發在去年六月凌晨,一名五十八歲的士司機,接載飲醉酒的被告,駛到中環大會堂附近,同被告爭執,期間被告涉嫌搶走的士,司機站在的士旁被拖行,其後死亡。警員及救護員到場時,被告突然開車,逆線行駛五十米,再迎頭撞向另一部的士。他被驗出酒精含量超標三倍,早前否認誤殺、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等罪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