澳洲籍青年酒後搶的士釀成的士司機死亡案,高等法院六男一女陪審團,以五對二,裁定廿三歲被告誤殺罪名成立,其餘幾項控罪,包括危險駕駛及醉酒駕駛,陪審團一致裁定罪名成立,法官明日聽取被告求情後判刑,被告還押候判。 事發在去年六月凌晨,一名五十八歲的士司機,接載飲醉酒的被告,駛到中環大會堂附近,同被告爭執,期間被告搶走的士,司機被撞死。警員及救護員到場時,被告突然開車,逆線行駛五十米,再迎頭撞向另一部的士,他被驗出酒精含量超標三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