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一期審計報告批評教育局,無做好對直資學校的監管,指部分直資學校行政混亂,例如沒有按照要求,依時提交財務賬目,而截至今年六月,四十間已與教育局簽訂服務合約的直資學校,九成延遲簽約兩個月至九年不等;而教育局亦延遲向校方,交回賬目審核報告,由延遲六日至八個月不等。 審計署又審查上學年十八宗,直資學校申請加學費的個案,當中六宗,並未提交足夠文件,證明已取得大多數家長同意,或已向家長提供相關財務資料。而部分直資學校的營運賬目預測不準確,例如累積儲備超出原先數字一倍,或預測有赤字的賬目,最終有盈餘。審計署透露,有直資學校違反規定,將學校剩餘款項,投資在股票及基金市場,固定資產紀錄不完整,建議教育局按照指引,即時審核學校賬目及一切所需文件,並要求直資學校,嚴格遵守資金運用規定。教育局大致接受審計署建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