審計報告指,食環署員工請病假水平,較整體公務員高出不少;不同分區辦事處的員工病假水平,差距亦甚大。報告又指,一些持久病例個案,並未召開或延遲召開醫事委員會,違反公務員事務規例規定。報告又指房屋署的合約僱員,病假水平高過整體房署公務員員工,。認為要查明。審計報告指,食環署零四年起用電子系統紀錄員工假期,但員工同時可以用電子或紙張形式遞交申請,可能導致錯誤。報告又指,部份例假申請,在假期開始日期後才提交,但仍然獲批,同時亦有假期申請遲遲未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