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政事務總署在今年頭九個月,一共收到一千三百多宗,業主要求協助解決同管理公司之間紛爭的個案,去年全年就有近一千六百宗。 民政事務局長曾德成在立法會上說,大部分紛爭,都是因為雙方對建築物管理條例的規定,有不同理解,通過溝通及協調就可以解決。對於有議員要求,將洋房類物業納入條例的保障範圍內,曾德成認為不可行,因為洋房的業主是地段的唯一擁有人,並無不可分割的業權,與多層大廈的性質不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