審計報告發現,社區投資共享基金秘書處,欠缺對已完成計劃,進行跟進檢討的慣例,難以確定計劃能否持續發展,亦沒有衡量基金運作的效益。基金運作至今八年,收到九百四十多份申請,與當局原先估計,每年可資助四百宗申請相距甚遠,部份申請者表示,申請撥款及推行計劃遇到困難。 審計署認為,基金秘書處應設立申請評分制度,以反映資助計劃能否持續發展,並收集可以反映基金運作成效的數據,及向申請者提供支援,改善計劃表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