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名高級警員及十一名當舖僱員,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,在今年二月農曆新年時,分別收受及提供「利事」作為節日禮物,被廉署起訴,分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。被控的警員分別四十七及五十四歲,隸屬九龍城區情報組,負責每日聯繫區內當舖。兩人毋須答辯,各獲准以五千元保釋,案件押後至本月三十日再審。 十一名當舖職員,各准以三千元保釋,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十一日預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