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三歲青年陳宥羲,在網上發布要炸中聯辦的言論,原定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宣判,但由於索取精神和社會服務令報告需時,法官押後至下月十六日宣判。辯方向法庭申請撤回認罪,指犯案時需要兩人見到才構成犯罪;裁判官認為,互聯網是公眾可以討論話題的地方,隨時可以有兩人以上看到,而被告在網上發布言論,亦是希望被人看到和討論,裁判官認為任何講道理的市民,看到都會覺得反感,所以拒絕申請。 被告今年六月十一日,在北角住所透過網上討論區,發布恐嚇信息,指要炸中聯辦,被警方拘捕,控以「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名」,他聲稱只是貪玩,並無實際行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