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五十三歲男子,因為十三歲兒子未能背誦古文出師表,揮刀誤傷兒子,在九龍城裁判法院,被判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。裁判官說,相信被告望子成才,一時魯莽才做出如此剛烈行為,但被告應控制情緒,尋求學校社工協助,體諒他事後即時報警,無隱瞞案情,所以判社會服務令。 被告去年八月,因為兒子練習游泳後太累,背不到《出師表》,被告用生果刀恐嚇,不小心插中兒子大腿。他早前已承認一項虐兒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