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間電台節目主持人梁穎禮,今年五月,聯同其他人,涉嫌在大美督公眾停車場,滋擾商台節目"十八仝人愛落區"的採訪車,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,被裁定公眾地方作出滋擾行為,罪名成立,罰款四千元。裁判官指被告應該用合法方式,行使言論自由,事件中無人受傷,亦無財物損失,但為了反映案件嚴重性,所以要罰款。 事發在今年五月中,商台的採訪車,在大埔被人用印有已故播音員林彬肖象的紙,張貼在車窗,並用黑布蓋著擋風玻璃,以及拍打車身,商台職員報警求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