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零八年立法會選舉落敗的資訊科技界候選人莫乃光,指對手譚偉豪在選舉期間,違規在電視賣廣告,上訴至終審法院,終院正審理是否有權處理選舉呈請。政府代表律師在庭上表示,不是每個人都有權將案件上訴至終審法院,除非法例訂明某一情況可以上訴,但在今次個案中,找不到相關法例。他又不認同,莫乃光在基本法及人權法下賦予的權利,受到侵害。案件下午續審。 莫乃光去年根據《立法會條例》提出選舉呈請,質疑選舉結果,被判敗訴。他不服上訴,上訴庭指無權限處理而駁回,莫乃光向終院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