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華社引述北京法院消息指,因為尋釁滋事罪被判囚兩年半的毒奶粉事件家長代表趙連海,犯罪事實清楚,證據確實和充分。法院是根據犯罪事實,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,決定判刑。法院又揭露趙連海的兩宗案底,指他曾於九零年,因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,被行政拘留十日。九五年因故意傷害他人身體,監禁兩年。 新華社指,因為趙連海一案在香港引起關注,大興區法院因而交代案件詳情。法院指,趙連海的兒子,吃了問題奶粉而患上結石,經醫院免費診治後已痊癒,當局從人道主義角度出發,仍然將他的兒子列入“輕症患兒”的賠償範圍,但趙連海仍然利用這問題,組織和煽動一些人,在北京和石家莊鬧事,嚴重擾亂社會秩序,導致交通堵塞。趙連海最遲在明日提出上訴,而他的兩名代表律師則先後被公安監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