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尋釁滋事罪被判監兩年半的內地毒奶粉受害兒童家長趙連海,一審上訴期明日屆滿。官方新華社引述北京大興區法阮指,趙連海犯罪事實清楚,證據確實和充分,法院是根據他的犯罪事實和性質,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,決定判刑。法院又揭露趙連海的兩宗案底,指他曾於九零年,因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,被行政拘留十日。九五年因故意傷害他人身體,監禁兩年。 趙連海的代表律師李方平表示,第一次遇到官方新聞機構在案件的上訴期內,發表報道,他不願推測用意,只希望事件不會影響案件上訴進度。他又指,昨日已將上訴文件郵寄至法院,未知是否受理。他明日會再到看守所,希望可與趙連海會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