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判監兩年半的內地毒奶粉受害兒童家長趙連海,上訴期今日屆滿。新華社引述北京大興區法院指,趙連海尋釁滋事,證據確實,並指他曾在九零年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被行政拘留,又在九五年因傷人判監兩年。在本港,曾去信法院為趙連海求情的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,指新華社的報道是抹黑,企圖指出趙連海一案並非冤案,平息海內外對案件的質疑,他批評報道偏頗,只是一面之辭,無同時交代趙連海上訴的理據。 有份聯署去信中央,關注趙連海判刑過重的港區人大代表劉健儀話,法理不外乎人情,不希望內地法院的動作是代表沒有彎轉。時事評論員劉銳紹說,就算新華社提到的資料真確,但趙連海以往犯的案件,既不可以與今次案件混為一談,亦未能解釋為何要重判趙連海兩年半,以及不准律師同他見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