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及社民連主席陶君行涉嫌襲警案,高等法院駁回兩人的上訴申請,認為上訴理據不足。兩人在07年底在禮賓府外示威,期間焚燒車胎,警方在撲熄火種時,與兩人衝突,東區裁判法院早前裁定兩人襲警罪成,分別判處一百至一百二十小時社會服務令,但兩人不服裁決提出上訴,指稱警方阻礙市民表達意見的自由。 不過,法官在判詞中指,焚燒車胎會釋放出對人體有害的黑煙,並有機會令現場秩序失控,案中警員有需要即時將火救熄,但警方並無阻止示威者繼續示威,有關行動並無違反公安條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