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立法會議員譚香文,涉嫌賄選案件,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,她不認罪,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明年二月十六日開審,預料進行四日,期間控方會傳召十一名證人,辯方就有三名證人。譚香文繼續獲准保釋候審。 現年53歲的譚香文,被指在08年立法會選舉期間,向選民提供免費講座,以誘使他們在選舉中投票給她,涉嫌違反《選舉條例》,上月底被廉署拘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