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鼓嶺坪輋村一家四口滅門案,高等法院七名陪審員,經過六小時退庭商議,一致裁定被告謀殺表哥、表嫂及較年幼表姪女,罪名成立,至於較年長的表姪女,陪審團以五比二裁定謀殺罪名不成立,但誤殺罪以同一比數裁定成立。 案發在去年七月,持雙程證的43歲姓許被告,報稱裝修工人,涉嫌在坪輋村一間村屋,殺害表兄夫婦及其兩名女兒,再在村屋外挖洞埋屍,警方其後在現場附近拘捕被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