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等法院早上繼續審理,銅鑼灣去年的投擲通渠水案。三男四女陪審員稍後退庭商議。法官引導陪審團時說,被告盧證濠由零七年開始患思覺失調,案發前約半個月,沒有服藥,又提醒陪審團,被告曾在庭上表示,犯案前腦海中有一把聲音,指使他投擲通渠水,但他最初向警方錄影作供時,並無提及這一點,只是說投擲通渠水是他自己的主意。 事發在去年十二月十二日,被告在銅鑼灣駱克道一幢唐樓的梯間,向街上投擲通渠水,導致六人身體嚴重受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