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二讀《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草案》,規定所有新落成商廈、工廈,及住宅物業等公用地方的中央冷氣、升降機及主要供電系統,必須符合基本能源效益標準。三名泛民議員提出修訂,公民黨余若薇認為,建築物外的照明系統亦應納入規管。民主黨甘乃威,及公民起動何秀蘭關注,法例豁免裝飾性照明裝置,與政策原意背道而馳。 環境局局長邱騰華說,議員提出的修訂,技術上及執行上有困難,對建議有保留。他又說,明白議員關注大廈外牆的燈飾,導致光污染的問題,不過光污染屬於另一課題,不適合以此條例規管,當局會在下年首季,向立法會匯報本港光污染的情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