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以象徵式地價一千元,把一幅位於中環波老道,佔地二千一百平方米的政府用地,批給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,興建四層高的新官邸,取代現時位於公署辦事處大樓頂樓的宿舍,批租期至二○四七年六月三十日止。 政府說,會在批地文件中會施加管制,確保設計及綠化園境的工作恰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