終審法院裁定大埔墟街巿一批租戶,私下議定底價成功投得新街市檔位,並不構成刑事罪行。保安局長李少光指,會等候終審法院頒布判詞,研究今次案件對其他投標、以致賣地的影響。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,今次案例會令私營機構圍標變成不受規管;而公營機構的投標,就仍然受防止賄賂條例規管。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張達明認為,折衷辦法是要求投標者簽署聲明,表明無合謀圍標,一旦違反聲明,就可能構成詐騙同作出虛假聲明罪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