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胡國興,去年一共發出近二千個截取通訊或監察授權,申請授權被拒的有十九宗,主要原因包括提供的理由不充分,或不符合必要性。去年合共有三百六十多人,在採取截取通訊或監察行動後而被捕。執法機關亦向他提交五宗,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的報告,當中胡國興只能證實其中一宗,確實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的資料。胡國興說,因為有人提出質疑,令他無法審查這些涉及專業保密權的個案。他建議開發新的稽查記錄系統,方便他審查。 另外,胡國興收到兩宗關於新聞材料的報告,但條例並無說明,要如何處理這些資料,亦無規定執法機關必須向他報告,希望當局檢討條例時探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