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律師馬浩輝偷竊女性內衣罪名成立,在東區法院被判罰款三千元。法官判刑時表示,被告有良好背景,案發前有良好職業,未干犯過任何刑事罪行,相信今次的定罪對他是很大懲罰及打擊,而且被告所偷竊的內衣價值低,認為判罰款是適合。 馬浩輝在今年五月三日中午,在坪洲永利街偷去價值三百六十元的女性內衣,他否認控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