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,討論新一份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的周年報告。社民連黃毓民表示,報告指出兩宗涉及截取新聞材料的個案,他指事件已衝擊本港新聞自由,又擔心報告列出的兩宗個案只是冰山一角。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強調,政府絕對尊重新聞自由,又指現時條例並無禁止執法人員,截聽新聞資料,但條例有保障規定,要求執法人員一旦聽到涉及新聞材料,便要即時報告小組法官,由法官決定是否需要終止截聽。李少光又指,在零九年前執法部門並無截取到涉及新聞材料的資料,強調當局並非經常偷聽記者通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