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律師馬浩輝偷竊女性內衣罪名成立,在東區法院被判罰款三千元,他已經提出上訴。法官判刑時表示,被告有良好背景,案發前有良好職業,未犯過任何刑事罪行,相信今次的定罪對他是很大懲罰及打擊,而且被告所偷竊的內衣價值低,認為判罰款是適合。馬浩輝否認在今年五月三日中午,在坪洲永利街偷去價值三百六十元的女性內衣。 大律師公會表示,會慎重考慮馬浩輝的定罪,假如認為他的定罪行為構成專業失當,公會會進行聆訊,聆訊完畢後,公會有權對他作出譴責、暫時吊銷他的執業資格,或者從大律師登記冊中,刪除他的姓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