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因非禮罪而被判感化的補習男教師,在同性戀網站認識一名十三歲男童後,向對方作出猥褻行為及性侵犯,今日在高等法院被判監三年半。法官判刑時說,雖然案件不涉及金錢利益,被告亦無強迫男童就範,但現行法例,即使男童同意,但因未成年,社會絕不接受。法官認為,被告對兒童構成危險,重犯機會達中至高度,必須判處阻嚇性刑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