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龍江鶴崗去年底造成一百零八人死亡的煤礦爆炸,當局決定將十二名事故責任人,移送司法機關;二十八人受到黨紀及行政處分,有關企業罰款四百萬元。 調查報告指,礦井違法生產,安全管理混亂。事發當晚,井下有超過一千名工人,是規定的一倍以上。在爆炸前大約一小時,經已響起警鐘,但負責人並無按照規定,全面截斷礦井的電源,亦無即時疏散礦工。爆炸除了導致一百零八人死亡,還有一百三十多人受傷,直接經濟損失五千六百多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