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清盤上市公司泰興光學前主席馬寶基父子及四名職員,在零三至零五年間,串謀詐騙及發表虛假陳述,誇大公司業績,令銀行損失超過廿七億元,投資者損失十七億五千萬元。馬寶基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十二年,兒子馬烈堅判監十年,其餘四名被告,判監四個月至九年半。 法官說,被告嚴重違反誠信,損害公眾對上市公司的信心,六十六歲的馬寶基對公司有控制權,可以阻止事件發生,但並無這樣做,行為可恥;而四十六歲的馬烈堅在案中亦擔任主要角色,所以兩人刑期較其他四名被告重。泰興光學在一九九三年上市,九九年陷入財困,零六年被頒令清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