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三十八歲男子,被控行使偽造文件,冒認為一名多年前去世老海員的養子,企圖領取對方遺下兩個價值525萬元的物業;被告否認使用虛假文書罪,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兩年半。法官判刑時說,被告偽造與死者關係的收養證明書,動機明顯是取得對方的遺產,加上被告不認罪,無悔意,並有多次案底,必須判處監禁。 被告嚴志明在內地出生,有多次案底,包括與未成年少女性交,依靠妓女為生、勒索及藏有偷竊工具等。被告前年八月在律師行宣誓,聲稱為一名五年前已死亡海員陳濤的合法養子,並將一份證明事主在惠陽領養他的公證書,呈交遺產承辦處,企圖與事主的兄長爭產,結果被揭發偽造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