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等法院三男四女陪審團,裁定一名男侍應強姦及企圖強姦罪名成立,法官明日判刑。控方指廿五歲被告,分別在零七年及去年,在屯門湖景村住所企圖強姦16歲女網友,及強姦提出分手的女網友。警方是在去年調查其他案件搜查被告住所時,在他的電腦發現兩名女事主的照片而揭發案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