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會議昨日通過修改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兩個選舉辦法的條例草案,將於本周五刊憲,下周三交立法會首讀。對於有意見認為海外政府組織,不應有資格登記為功能界別選民,政府建議修改《立法會條例》,令到領事館及國際組織,不可再登記作團體選民,在功能組別投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