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恢復二讀《2010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》,建議引入酒後駕駛三級制,即「飲得愈多、罰得愈重」。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邱誠武指,警方今年採取了510次隨機酒精測試突擊檢查,發現酒後駕駛有下降,但意外導致死亡以及重傷的比率仍高,當局不會鬆懈,希望議員支持修例。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鄭家富將提出修訂案,建議驗出司機體內酒精含量超標兩倍或以上及重犯者,應判處終身停牌。鄭家富指,重犯醉駕是嚴重罪行,判處終身停牌,將有效阻嚇酗酒者,亦是更合適的罰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