屯門兩個居屋屋苑,分別有業主投訴,業主立案法團及物業管理公司,無按規定每年提交核數報告,其中一個屋苑的業主更表示,已經有六、七年無收過核數報告。有業主先後向多個部門,包括民政署、警方及廉署求助,但都無法找到對口的負責部門。 協助業主的街工立法會議員梁耀忠表示,法例列明法團及物業管理公司,每年要提交核數報告,但就無列明由哪個部門負責執法,令法例形同虛設,亦呼籲政府加快發牌規管物業管理公司,保障業主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