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將會成立投資者教育局及金融糾紛調解中心,加強保障投資者。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陳家強表示,教育局會由証監會擁有,而調解中心頭三年費用,由政府,金管局及証監會共同出資,之後再檢討。而本港所有金融機構,都要加入為會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