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嫌同上星期一旺角花園街縱火案有關的一名三十二歲男子,被警方落案起訴一項縱火罪,明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,重案組下午將被告,押返水渠道、花園街、運動場道及楓樹街四個縱火案現場,重組案情,警方表示,根據熱心市民提供的資料,前晚到被告工作的荃灣一間酒樓,將他拘捕,調查後認為,案件不涉及私人恩怨、黑社會、恐嚇勒索,被告精神亦無問題,正調查他是否涉及區內其他縱火案。 花園街上星期一清晨發生三級火,焚毀五十個排檔,七人受傷,而火警期間,水渠道、西洋菜北街及楓樹街後巷,亦被縱火;而花園街縱火案現場,食環署後日會為受影響排檔商戶,重新劃位, 由於消防安全問題,兩旁攤檔中間的行人通道會由四點五米擴闊至六米,兩旁大廈與攤檔之間禁止擺放貨物,有商戶擔心日後檔位面積會縮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