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計劃後年成立投資者教育局及金融糾紛調解中心,以先調解、後仲裁的方式,處理涉及50萬元以下的糾紛,加強保障投資者;金管局表示歡迎,話會與財經事務及庫務局、證監會以及業界緊密合作,成立調解中心。 香港調解會歡迎新措施,認為可以縮短處理糾紛的時間及慳錢,不過,有證券業團體擔心會增加經營壓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