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嫌與旺角花園街及附近合共四宗縱火案有關,被捕的一名三十二歲男子,被警方落案控以一項縱火罪,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。

警方上星期六晚在荃灣一間酒樓拘捕被告,昨日將他押返花園街、水渠道、運動場道及楓樹街四處縱火案現場,重組案情。警方調查認為,案件不涉私人恩怨、黑社會及恐嚇勒索,被告精神亦無問題,正調查是否涉及區內其他縱火案。